(资料图片)
“好消息”!本周末,药企准入部门又要加班了!
6月29日晚,国家医保局在官网公布了《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标志着今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方案》部署,今年目录调整将在7月1日启动申报。凡是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针对此次变更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以及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都可以申报。
健识局梳理发现,符合医保申报条件的品种目前已超过350种,不仅包括抗肿瘤、特异性皮炎、治疗新冠病毒等多个创新产品,还涉及高血压、糖尿病等临床常见药物的全新剂型。
本次申报的截止日期是7月14日。和往年一样,国家医保局将组织药学、临床、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工商保险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联合审评。最终形成拟直接调入、拟谈判或竞价调入、拟直接调出、拟按续约规则处理等4类结果。
《方案》要求,申报企业需要预计品种未来三年的销量,以及对企业的影响等。《方案》预计,2023年医保目录调整结果争取今年11月份公布。
业内人士指出:2023年度医保谈判的政策优惠空间并不大。
创建医保谈判指标体系
实现“价值购买”
根据《方案》的统一部署,今年医保目录的调整工作程序仍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
本次《方案》对于申报药品集修改适应症的要求进行顺延,只要是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的产品均可提出申报。同时,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以及罕见病治疗用药,不设置获批时间的限制条件。这意味着一大批临床急需的抗癌药、罕见病用药将有机会进入目录。
阿斯利康、罗氏、诺华、武田、恒瑞、齐鲁等国内外药企早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通过进入医保目录抢占医院市场的份额。不过,完成谈判进入目录,仅是实现商业化的第一步,药企最终能否实现“以量换价”,这需要很长的一条路要走。
好消息是:《方案》优化了本次医保谈判的专家评审、资料模板、信息化等内容流程。特别是:要综合考虑临床需求、患者获益等因素,以更好实现“价值购买”的目标。
随着医保谈判进入常态化,“唯低价”论的医保支付模式肯定不能使医药行业良性发展。业内普遍认为,当医保谈判彻底回归到临床价值评估,才能让患者、医生、医院和企业多方受益。
但是,在国家医保局看来:医保谈判已研究建立了一套符合中国实际的指标体系,实现了药品评审“从主观到客观”到“从定性到定量”的跨越,对创新的衡量更加精准、科学,逐渐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从去年的谈判参与热度来看,两者之间的矛盾渐有公开化之势。
预计未来三年销量
企业披露越详细越好
基本医保的定位是以“保基本”为前提,有效减轻参保患者的就医购药的经济负担。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坚持“价值购买”,紧紧围绕药品给患者带来的受益确定价格水平,使新准入药品的性价比显著提高。
医保谈判常态化的六年来,341个新药被纳入目录,累计为患者减负超5000亿元。
药企又恨又爱的“灵魂砍价”肯定还会上演。本次《方案》明确:药企在填报申报产品的幻灯片需注明: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公平性,其中很多内容会关系到企业的降价依据。
其中,药企需填写申报产品2021年至2023年6月的实际销售额,当前价格费用情况、预计未来三年销量和对医保基金的影响等因素。还需要介绍申报产品与目录内同治疗领域药品相比,该药品有效性方面的优势和不足。
无疑,药企介绍的内容越详细,就越能打消评审专家对申报产品诸多的疑虑,放大产品与同类品种的竞争优势,在医保谈判中掌握主动权。
医保谈判一直流传着“50万元入围、30万元准入门槛限制”的说法,如果能够披露实际费用情况,企业就能更好地预判医保局的底线。否则,一款好药因为降价不达标而错失谈判资格,不仅是申报品种的损失,更是患者不愿看到的局面。
按照历年经验观测,近一年内获批上市的新品都是每次医保目录调整的关键产品。PD-1/PDL1产品谈判及续约,ADC、GLP-1等药物能否入围都是业界关注的焦点。而多款罕见病产品顺利通过“灵魂砍价”,与患者双向奔赴,无疑也是行业不能忽视的话题。
按照今年申报要求,国家医保局下一步将核实申报产品的所有信息,确定最终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范围,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哪些药最终能成功入围,健识局将持续关注。
撰稿|雷公
编辑|江芸 贾亭
运营 | 朱颖
图源丨视觉中国
声明:健识局原创内容,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百家药企数字营销专家齐聚北京,健识局“全渠道数字营销新共识大会”顺利召开
创新药企被低价抛售,中国医药创新泡沫破裂前兆?
新事 | 上海知名大三甲医院员工被查
扫码加我:进群交流 知情爆料 转载开白
内容如有问题,请邮件联系:
jianshiju@boyamedia.com
商务咨询:13288688512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亚太粮油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11 联系邮箱: 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