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众筹产业形成了以奖励和股权众筹为主,混合和公益众筹为辅的局面。虽然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但目前的众筹平台同质化现象也十分严重。而合约众筹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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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众筹”一词,是由天津首家众筹平台宏筹网应行业发展需求,以众筹概念为依托结合保理的金融服务方式率先提出,这是一种全新的众筹模式,由于非常适应市场需求,因此一经推出就深受广大投资人好评。
合约众筹是发起人向特定投资人出让“已签订合约”的权利和利润的商业行为。投资人通过第三方众筹平台与项目发起人签订合约,认购标的合同的权益。在合约执行期内,拥有监督合同执行的权利;在合同执行完毕,按照投资额度享有一定投资比例的合约分成。
合约众筹的流程
1、项目发起企业持”已签订合约”到众筹平台,发布融资需求,包括融资金额、融资期限和众筹回报等。
2、众筹平台对发起人企业提交的项目策划、已签订合约以及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审核范围具体,并不仅限于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
3、具备专业资格的担保人就位,签署担保协议。
4、具备一定条件的领投人与其他跟投人在规定期限内合计认缴金额达到或超出融资额后即停止认缴。
5、目标期限截止,筹资成功的,通过第三方众筹平台与发起人签订相关合约,筹资不成功的,已投资金原路退回给投资人。
操作模式的优缺点
优势:
(一)安全性强
平台在项目的前期对发起人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信用状况、执行能力等进行详细的审查,确保发起人企业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在项目中期,宏筹网会对发起人企业以及项目进行复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项目的后期,宏筹网会对项目进行投后监管,维护支持者的利益;建立一个共管账户,以此来保障支持者的利益。
(二)透明度高
在进行合约众筹项目时,平台将项目从前期审查到中期复查再到后期管理,以全方位、多角度的透明方式展现给支持者。
(三)无法律风险
合约众筹在法律层面不存在任何风险,支持者可放心进行项目的支持。
另外还有收益高,专业性强等特点。
劣势:
新的理念想要被大众接受可能会需要一定的时间。债权众筹目前已经是比较被支持者认可的一种众筹模式,而合约众筹因其是一种刚刚出现在大众视野的崭新众筹模式,所以需要一定的接受时间。
风险
1、系统风险
合约众筹算是一种新型的众筹方式,市场对新鲜事物接受程度不确定,未来发展前景并不能十分确定。
2、道德风险
从目前国内外众筹平台运营状况来看,由于决策权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因而遭受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3、操作风险
项目发起企业在募集资金后,由于项目的一部分技术处于开发阶段或者是技术试验阶段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达标,造成合约众筹项目失败,使投资人蒙受损失;项目发起企业在募集资金后,可能没有兑现项目承诺甚至将资金挪作他用,平台投后管理不足导致投资者资金损失;投资人在对项目监管过程中,与发起人企业沟通不畅,阻碍了项目的正常经营。
4、法律风险
对于合约众筹是否合规,监管尚属空白,众筹平台面对的主要风险是易触碰非法集资的风险,应谨防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投资人需高度注意其中风险。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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